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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人事局2006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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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人办发〔2006〕2号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人事局 2006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呼伦贝尔市人事局2006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呼伦贝尔市人事局2006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安排
2006年局机关的文明创建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局2005年局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铺开,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人事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以市直机关作风年建设和创建“四型”机关为主线,激发干部、职工工作干劲,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富裕、民主、和谐的呼伦贝尔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强化思想道德建设。要把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干部群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坚持进行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基本国情、基本市情教育,坚持进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呼伦贝尔精神教育,充分利用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围绕纪念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的各项活动。 二、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转变思想道德观念。在机关工委的部署下,掀起开展“做文明健康呼伦贝尔人”和“诚信呼伦贝尔”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向上的机关氛围。组织开展向牛玉儒、陈玉珍、姜绪秋、安志明等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三、结合市直机关作风年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四型机关”的创建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载体,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机关。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文明机关(单位)验收考评细则》,加强组织建设、班子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好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争创“十佳文明机关”、“十佳文明科室”、“人民满意优秀机关工作人员”。年底局机关力争实现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考试中心在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四、结合市直机关作风年和作风整顿,切实转变局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严肃工作纪律,降低行政成本。既要“坚持把教育引导贯穿始终,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坚持虚功实做,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建设长效机制;坚持面向群众,让群众来评判活动效果;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各级干部的表率作用。要强化素质意识,大兴学习之风;要强化大局意识,大兴服务之风;要强化质量和效率意识,大兴务实之风;要强化纪律意识大兴廉政之风,使我局机关作风有明显的转变。 五、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要按照“四型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机关44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规范物品摆放、规范环境卫生,积极参加机关工委、胜利社区等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创建“文明呼伦贝尔”、“安全稳定呼伦贝尔”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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