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工作,更好提高银政、银企金融合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项目融资成功率,确保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金融合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3名。现就招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特殊人才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录工作。
组 长:乔 勇 市政府市长助理
副组长:赵 勇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孙 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成 员:
徐 岩 市委组织部调配处处长
周尊堂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
付永利 市人才开发科科长
迟 杰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孙青(兼)
设立报名资格审查组
组 长:徐 岩 市委组织部调配处处长
成 员:
周尊堂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
付永利 市人才开发科科长
李方园 市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
四、招考范围、人数、考录职位和报考条件
1、范围、人数:拟向社会(市内外)公开招录人员3名。
2、考录职位:业务发展岗位1名、贷款管理岗位1名、综合岗位1名。
3、报考条件:
(1)正规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7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有志从事金融事业;
(4)思想上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金融、财会专业毕业或有金融从业经历2年以上者。
(6)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其他劣迹者不予考录。
五、组织实施办法
1、公告
在报纸、电视、网络、调频等媒体发布考录公告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0号)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费用:报名者每人交纳报考费200元。
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从业证明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填写《呼伦贝尔市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每位应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考资格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审定。
4、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经考核择优录用。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人数1/2进行面试,面试人数1/3进入考核。
5、体检
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
6、考核:对体检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和政府办公厅共同派员进行考核,自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后1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次递补。
7、录用:考录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呼伦贝尔日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落编等手续。
六、工作纪律
1、领导小组选派认真负责同志负责报名接待和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
2、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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