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公开招录翻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信息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为加强外事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翻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考试录用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3、坚持特殊人才优先录用原则。
二、考录职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招考职位:呼伦贝尔市翻译信息中心(隶属于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翻译类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4名,其中英语翻译1名,蒙语翻译2名(通晓新蒙文),中文专业文秘1名。
(二) 招考对象: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翻译人才。
(三) 报名条件:
除应当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证明及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2、语言:英语、蒙语翻译应具有第二外语(俄语、英语、蒙语、日语、韩语均可),口笔译能力强,具有一定外交和中文文字表达能力;文员要求中文专业,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具有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
3、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翻译、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年龄: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
5、外形:相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体态缺陷;
6、身高:女:1.65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三、 实施方法和进度安排
考录工作全程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 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将通过全国相关省市级人才网发布,同时在部分高校及市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时间
时间:2007年11月15日至30日
地点: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三楼外事科
联系人:海拉,电话:0470—8216313
详情见呼伦贝尔市人才网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报名: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简历、外语水平证书、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报名。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照5张,考务费200元。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外事办公室共同组织,经审查资格合格者,予以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12月10日凭交费收据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外事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织实施。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为自动弃权。
根据考录工作安排,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为3:1以上可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与进入面试比例1:2组织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何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当地进行公示。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自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后1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经人事部门批准,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有关问题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享受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工作要求
1、考录工作要做到录用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成绩公开、进入面试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公开。要在考试录用各个重要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 考录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考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呼伦贝尔市翻译信息中心录用职位说明表
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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