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施公发〔2008〕2号
关于开展呼伦贝尔市2007年公务员考录 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07年全市公务员考录新录用人员进行初任培训工作,初任培训由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2月12日-3月12日 培训地点:呼伦贝尔学院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2月12日9:00-12:00, 报到地点:呼伦贝尔学院体育馆 联 系 人:李建强 联系电话:15947300600。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课程。主要包括:公务员制度、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公共政策、公共经济、计算机应用等。 (二)专题讲座。主要包括:呼伦贝尔市情、党的十七大精神解读、反腐倡廉警钟长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三)公务员精神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军训、宣誓活动、公务员代表谈心得体会、“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主题研讨等系列活动。 三、培训费用 参加初任培训人员每人需交培训费280元/人,食宿费用执行财政旅差标准,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另计。培训各项费用统一由学员报考职位所在机关支付。 四、培训考核 初任培训记入公务员年度培训,作为转正定级的一项重要依据。初任培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赋予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请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对于未参加培训人员,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将予通报批评,并暂缓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有求 为了确保军训典礼需要,要求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人员,要求男同志准备西装、领带,女同志准备职业装,穿短款棉外衣,自备平底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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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 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呼伦贝尔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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